近日,广西自治区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5年3月1日起,使用财政资金的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业医院,采购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单台(套)10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均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实施集中带量采购。标志着继安徽、福建等省份之后,广西自治区大型医疗设备也全面开启省级集中采购模式。
依据医招采2024年该省医疗设备招标预算数据分析,除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目录所列设备之外,64排以上CT、3.0T磁共振,以及50%的1.5T磁共振、70%的DSA等中高端影像设备将悉数纳入集采清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