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莲池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80名

  公司新闻     |      2025-09-08 09:56

  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本次统一招聘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8日至2007年9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8日至2007年9月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8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严格落实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应聘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资格类证书、规培合格证书,具体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到年龄、资格条件、档案关系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报名首日(2025年9月8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应聘人员为领导干部子女或与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2025年9月4日,通过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平台(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4.应聘人员按照“考生报名手册”分步骤操作,按要求上传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人员合格证、报名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根据报名要求按时间节点操作。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一次报名信息,切勿重复报名。

  (2)报名设置开考比例为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打印《准考证》及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后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核对有关事宜。

  (4)网上报名须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9月18日9:00后根据通知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科目:《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笔试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开考30分钟后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平均得分的60%,笔试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

  5.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依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6.2025年9月24日之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应聘人员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1.面试前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证件和材料详见医院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填写《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资格证、个人诚信承诺书等与应聘岗位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打印所有已取得学历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2.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时间为10分钟3道题,面试内容以考察拟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水平、应急处理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素养、团队协作等。

  3.面试时,应聘人员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由不少于7名专家组成面试评委会,外聘评委不低于50%,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

  5.考试综合成绩。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缺考、违纪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1.各招聘岗位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笔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由医院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情况。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等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1.依据各招聘岗位的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人社局审批后,纳入人员控制数管理,办理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2.新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五)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为进一步提升莲池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投身社区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冀社字〔202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莲池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汇总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招考流程进行。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80人,设A、B、C、D四种岗位。按照“区聘街(乡镇)管社区用”的方式,录用后分配到各街道(乡镇)社区,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不列编制。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3日-2007年9月4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5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原件的,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到资格复审环节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后续相关资格)。

  (四)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社区工作,具备高度责任心、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统一调配。能力素质强,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为保证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新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合格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

  1、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6、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等非法组织或者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11、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流程: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证件和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后台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费。超过规定时间,系统会自动关闭。

  (3)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含在线验证码);

  (6)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社区工作者C、D岗的考生需提供党员证明信(指党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证明人需签字并留电话号码,上级党委加盖公章);

  (9)具有《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者证书》、退役证、烈属证的,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5、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此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本次招考实行自律机制,报考者必须承诺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中要求,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即视为遵守考生诚信承诺。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公告》方式在报名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并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节点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初审。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报名结束前随时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随时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2、缴费。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务必按规定及时缴纳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17:00。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考生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和《考生诚信承诺书》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2、笔试内容: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社会管理服务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按40%权重记入总分。笔试有作弊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成绩清零。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同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2、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以报名网站发布的要求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4、复审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考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④本人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含在线验证码);⑤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应聘社区工作者C、D岗的考生需提供党员证明信(指党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证明人需签字并留电话号码,上级党委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出具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留存。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或放弃资格的,按报考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1、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面试5分钟,每名考生回答两道题,考生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顺序,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否则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开始仍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等其他个人信息。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权重计入总分。面试记分方法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①笔试成绩较高者;②持有《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证书》者;③复转军人、大学生退役士兵;④烈士子女或配偶;⑤党员;⑥学历较高的。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出现成绩并列的递补顺序同上,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递补顺序同上,并履行体检考察等程序。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拟聘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岗位空余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1、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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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待遇。被聘用的人员,薪酬按照省委组织部《实施〔2021〕1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落实职业津贴。

  3、管理。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纳入莲池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

  (一)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凡在规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其他通知事项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特别提醒: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确保在招录期间手机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有关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或因考生本人手机不畅影响到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政审等事宜,责任自负。

  (三)本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次招聘只在网上收取考务费100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收费行为均与我单位无关。

  (五)所有转发此招聘公告的账号,附有任何暗示性词汇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