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少年”2026年长沙市青少年“奥运之星”U系列艺术体操锦标赛是经长沙市体育局、长沙市教育局批准,由长沙市体操学校承办的青少年体育赛事。同时此次竞赛成绩将作为选拔长沙市参加2026年湖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组队的依据。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特制定本规程。
1.运动员必须按《长沙市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注册且在全国注册为湖南籍的运动员。属于长沙市学籍但注册在外市州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2.外省户籍和港、澳、台籍的运动员必须拥有长沙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中小学校的学籍(且在读)满一年以上(2025年1月1日以前),而且外省户籍运动员已经在国家体育总局(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代表湖南注册成功。报名时须提交《学籍情况证明》。
5.省专业队进队运动员不得参赛,省队试训、集训的运动员可代表原单位参赛。
6.已进入外省、市、区专业队或代表外省、市、区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中心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7.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填写提交《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
8.凡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一经查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运动队的比赛成绩。
9.运动员必须办理保额2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赛。
10.参赛单位须组织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凡参加比赛的代表队,于5月6日12点之前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纸质报名单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加领队会议时提交长沙市体操学校。报名单一经送达,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各代表队于赛前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所带资料不全、证件不符合要求,不予参赛。资格审查查验资料要求:
1.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只能申诉本队运动员所完成的D分。申诉必须在该队/运动员成套结束15分钟内,到申诉台以书面形式、由该代表队教练员签字后,交仲裁委员会裁决,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2.送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申诉费每项10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不退还申诉费。不得重复申诉。
(五)对参加比赛相关人员普遍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加强反兴奋剂工作,防止发生涉及兴奋剂问题。
(六)对比赛中的违纪行为处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本规程已有规定的按本规程规定执行。
各组别集体、个人项目均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第四至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技术代表、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长沙市体育局选派,不足裁判员由长沙市体操学校选调。
